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 主要職責
二、 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責
錦州市口腔醫院是市衛健委直屬,差額撥款事業單位,集口腔預防、醫療、教學、科研為一體的市屬??漆t院,為人民身體健康提供口腔醫療與護理保健服務。醫療護理:〈口腔內科/口腔外科/兒童牙病科/正畸科/修復科/醫學檢驗科/醫學影像科〉診療與護理;醫學教學:醫科大學生臨床實習.成人醫科學歷教育臨床實習;口腔技術人員培訓與繼續教育;口腔保健與健康教育;全市口腔疫病預防計劃與目標制定.口腔疾病預防<指導/監測/考核/評估>.錦州地區口腔健康流行病學定期調查.口腔衛生保健信息資料收集統計與分析利用.監測評價口腔疾病變化趨勢與防治效果.口腔疾病預防保健應用性科學研究.牙防推薦新成果.新技術推廣與應用.國內外口腔疾病預防控制學術交流與合作.兒童防齲與適齡兒童口腔疾病綜合干預.各級口腔疾病防治人員專業培訓 。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錦州市口腔醫院(錦州市口腔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包括: 錦州市口腔醫院(錦州市口腔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收入總計2475.5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303.8萬元,占收入總計的12%。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03.8萬元。
2.事業收入1915.53萬元,占收入總計的77%。主要是醫療收入。
3.其他收入24.86萬元,占收入總計的1%。主要是進修收入。
4.上年結轉和結余231.3萬元,占收入總計的10%。主要是項目結轉。
與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11萬元,增長10%。
(二)支出總計2155.77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81.5萬元,占支出總計的87%。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225.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7.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28萬元。
2.項目支出274.26萬元,占支出總計的13%。主要包括兒童口腔項目支出等。
與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74.07萬元,增長18%。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319.73萬元。
主要是項目資金等原因形成的結轉。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總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382.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8.54萬元,項目支出274.26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60.84萬元,增長72%。與年初預算相比,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XX%,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XX%,項目完成年初預算的XX%。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82.8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分,全部為衛生健康支出。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
本單位無三公經費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08.5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00.54萬元,主要包括工資支出;日常公用經費8萬元,主要包括維修(護)費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本單位21年度無機關運行經費或者其他對應的款項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本單位21年度無政府采購經費或者其他對應的款項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錦州市口腔醫院(錦州市口腔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公用房面積1135平方米,無車輛。
(四)預算績效情況。
本單位21年度無預算績效情況或者其他對應的款項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按照預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收支差額的金額。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6.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見附件)